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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廖蒙)7月8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盛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银消费金融”)发生工商变更,公司股权结构出现调整。
信息显示,顺峰投资实业有限公司不再作为盛银消费金融股东,此前持股比例为25%。而盛银消费金融注册资本保持3亿元不变。本次股权结构调整后,盛银消费金融股东构成、出资金额及持股比例为: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金额2.25亿元,出资比例由50%增至75%;大连德旭经贸有限公司,出资金额0.75亿元,出资比例25%,比例不变。
北京商报记者查询发现,本次股权变更事项尚未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进行披露。不过,盛银消费金融方面向北京商报记者指出,此次股权结构调整是盛银消费金融基于长期发展战略举措的重要一步,当前已获监管批准。通过股权调整,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未来找寻更多战略发展机遇,为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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